工程招待费指的是企业为工程建设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目前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那么财务人员在面对这一业务时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工程招待费分录

  工程招待费的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由于业务招待费不符合会计科目“资产”的相关特征,也就是说这项支出并不能预期为企业带来可靠计量的经济利益流入,因此将业务招待费一律费用化,并计入当期损益中。业务招待费需根据费用“受益对象原则”分部门核算,如属于销售部门支出的费用,则通过“销售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如是为在建工程发生的招待费,即工程招待费,则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和结转。如企业正处于筹建阶段,且未发生任何经营,则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

  1、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宴请、工作餐等费用;

  2、因生产经营需要而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费、交通费;

  4、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差旅费开支。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需要进行严格区分,企业发生的会议费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如出现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支出科目中,则不允许进行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