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基金主要是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缴纳时,设置应交税费科目、银行存款科目核算,相关会计分录是什么?

水利建设基金分录

  企业缴纳水利建设基金会计分录

  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贷:银行存款

  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算方法

      一共有两种计算方法,分别是:

  1、水利建设基金是不含税收入的计税依据。水利建设基金计提和交纳应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做。

  从事经营、生产的单位和个人的水利建设基金在各省市税务局负责征收行政区域内有所不同。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浙财综[2016]43号)的规定,自2016年11月1日(费款所属期)起,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各省市的征收比例各不相同,如浙江省是0.01%,湖南省0.06%来计提和交纳。

  2、计提和交纳水利建设基金是按照消费税、增值税实际缴纳额的1%来。

  比如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缴纳消费税、增值税的个体经营者和企事业单位,其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税额,同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自2017年6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由按照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调整为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