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中,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当业务招待费需要进行纳税调整时,相关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汇算清缴业务招待费调整账务处理

  汇算清缴业务招待费的账务处理

  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业务招待费不调整会计分录,只进行纳税调整。

  1、一般的企业所得税汇缴在第二年5月底前,如果上年度已报年报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不涉及当年的利润表

  2、如果未报年报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业务招待费是什么?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它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需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需的一项成本费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包括:

  (1)企业因业务发展、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开办宴会、工作餐的支出

  (2)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分录

  1、发生时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

  2、期末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