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是一般企业常见的一项费用,是企业为了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那么,业务招待费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业务招待费的会计分录
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分录通常采用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两个科目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现金
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
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企业业务招待费的列支范围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宴请或用于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该支出并非一概而论,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不过在实际工作中一般企业取得业务人员的车票也是以自己员工的名义报销,这时税务机关就很难辨别。
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是什么?
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属于损益类科目。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销售费用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销售费用是与企业销售商品活动有关的费用,但不包括销售商品本身的成本和劳务成本,这两类成本属于主营业务成本。企业应通过“销售费用”科目,核算销售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所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销售费用,结转后,“销售费用”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