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处理财产损溢用于算公司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那么其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待处理财产损溢的会计分录
1、在现金盘点时,出现盘盈状况时,在查明原因前: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查出原因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
如果无法查明原因,经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
2、出现盘亏状况时,查明原因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查出原因后,冲回:
借:管理费用(一般经营损失部分、定额内损耗)
其他应收款(残料价值、赔偿收回)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如何理解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也称营业外利得,是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作为营业外收入,必须同时具备两个特征,一是意外发生,企业无力加以控制;二是偶然发生,不重复出现。实际业务中,比较常见的有:
1、债务重组利得,指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清偿债务的现金、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是重组后债务账面价值间的差额(除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外);
2、政府补助,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3、盘盈利得,指企业对于现金等资产清查盘点中盘盈的资产、报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4、捐赠利得,指企业接受捐赠产生的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