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定期进行财产清查,有时会出现盘亏的情况。对于盘亏,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盘亏会计分录
1、库存现金盘亏
(1)报经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2)报经批准后:
借:其他应收款(应由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赔偿)
管理费用(无法查明原因)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存货盘亏
(1)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2)批准后:
借:原材料(残料入库)
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和责任人赔偿)
管理费用(管理不善等造成)
营业外支出(自然灾害)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什么是盘亏?
指企业单位资产经过清查盘点后,其实际数量、价值少于账面数量、价值。不论盘盈或盘亏,也不论盘亏数量是否已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都应以盘点后实际发生的数量填报。
什么是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财产损溢属于资产类账户,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的过程中已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经常设置两个明细科目,即“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