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销售退回时,应根据退回的货物开具红字发票,并做相应的红字分录,具体应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销售退回会计分录
(1)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如果发出商品时已经发生了纳税义务,需要在退回时考虑: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购买方购买时如果有折扣,需将购买折扣一并退回,会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的金额
什么是销售退回?
销售退回是指顾客向卖方购买后又退回的商品,并且冲减当期收入还是冲减去年收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认,如果销售退回的货物是属于本年度销售的货物,则直接冲减当期收入,这样在利润表中的本年累计金额就会和实际一致,如果是退回的去年销售的货物,则应该冲减去年的收入,这样才能将去年的金额与实际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