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获得尽可能多的利润,企业会将部分盈余的营运资金借给个人以赚取一定的利息,加强资金的流通,那么会计人员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企业借款给个人的会计分录
1、如果是用于业务需要或临时资金周转:
(1)企业和个人签订贷款合同/协议。
(2)个人向企业出具借据、借据等资料时,会计主管应当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根据借据、借款协议等资料编制会计凭证,并报送出纳。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3)出纳收到会计凭证后向个人支付现金或支票。
(4)借款的利息问题,根据借款合同/协议,企业收到借款利息后,需要重新制作会计凭证,作为企业收入入账。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2、如果是用于企业的日常业务:
(1)个人需填写借款单,经企业领导批准后到财务部领取。
(2)会计主管应当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单的内容和金额进行核实,并制作会计凭证。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3)然后将会计凭证交给出纳,出纳将现金或支票交给个人。
其他应收款是什么?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其主要内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个人周转使用等拨出的备用金);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所支付的押金);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