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公司通常会设置“主营业务收入”、“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对于建筑劳务公司的会计分录应当怎么做?

建筑劳务公司分录

  建筑劳务公司的会计分录

  1、收到劳务费时,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计入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保(企业交纳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企业交纳部分)

  3、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社保等(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可以扣减和个人社保)

  如何理解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各行业企业所从事的不同活动而有所区别:

  1、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产品销售收入。

  2、建筑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是指工程结算收入。

  3、交通运输业企业的主管业务收入是指主营业务收入。

  4、批发零售贸易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是指:商品销售收入。

  5、房地产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是指:房地产经营收入。

  6、其他行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是指:经营(营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