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支票是指存款人用以向银行提取或支付给收款人现金的一种支票,那么现金支票的日期该怎么写?

现金支票的日期

  现金支票的日期

  现金支票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写当天日期,并且必须使用中文大数字进行书写,使用大写数字是为了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

  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抬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倘若票据出票日期使用的是小写,那么银行将会不予受理。大写日期如果书写不规范的,银行会予以受理,但是如此造成的损失是由出票人自己承担的,所以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都需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做到数字清晰、正确、不错漏、不涂改。

  现金支票背面的日期也是需要按实际日期填写,但是支票兑现的期限是在现金支票开具日开始十天之内均可兑现,所以倘若不能再接下十天内进行支取,可在后续再开具现金支票,避免由于错过时间导致无法兑现。

  支票的填写要求有哪些?

  1、必须使用钢笔或黑色墨水笔并按支票排定的号码顺序书写,不能使用圆珠笔等其他笔进行填写;

  2、签发实际出票日期不能够预填或补填日期;

  3、让收款人的名称必须于预留在银行的认证名称保持一致;

  4、金额必须按照规定书写,如果错误不得更改,需重新作废填写。

  在签发现金支票时,应该查看存款账户内余额是否在可签发范围内,倘若签发金额超过余额,那么银行是不会给予受理,会直接予以退票,并按交易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同时,倘若出票人印章加盖的预留印章与此前预留在银行的印章不符,银行也会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