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支票是一个实体发出通知银行从其账户中提取资金的文件,只能用于转移资金,不能用于提取现金。对于转账支票,转账支票背书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转账支票背书的处理方式
转账支票可以被背书转让。支票背书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直接将支票带到对方银行付款,不需要背书,可以直接填单。
2、如果把支票拿到自己公司的开户银行领取,则在支票背面加盖公司印章,并在小格里填上"委托**银行领取"字样,填写发票并提交给银行了。
转账支票的产品特点是什么?
1、起点金额不受限制。
2、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移资金,不能用于提取现金。
3、转账支票可以背书并转给其他债权人。
4、客户开出的转账支票可以直接交给收款人,由收款人在其存款银行进行转账。
5、转账支票的收款人名称和金额可以通过出票人的授权来弥补,没有授权就不能背书转让或以提醒的方式付款。
支票丢失找回的程序是什么?
已签发的普通支票和现金支票,如因遗失、被盗等原因丢失,应立即向银行申请挂失。
1、出票人遗失或盗取已签发的内容完整、可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应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单(可由银行对账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章式样和印章,并向开户银行申请止付。如果银行发现支票未被支付,将在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后接受挂失,并在挂失人的账户上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和挂失日期。
2、收款人遗失或盗用可直接从银行提取的支票,也应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挂失和止付两份申请书,经付款人签字证明后,到收款人银行申请挂失和止付。其他相关手续同上。同时,根据《票据法》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票据挂失人应当在挂失、止付通知发出后三个月内,或者在票据灭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可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后,被背书人应以书面形式向票据支付地(即付款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以便立案。票据遗失人在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请中,应当说明票据的种类、票面金额、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并说明票据遗失的情况,同时提出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是遗失票据的持有人,有权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