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支票是商业交易的重要文件,有时会因一时大意而丢失,如果转账支票意外丢失了该怎么办?

转账支票在丢失时的处理方式

  转账支票遗失的处理

  1、出票人遗失或盗取内容完整的直接提现支票,应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书(可用银行对账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章,并向开户银行申请停止支付。如果银行发现支票未被支付,在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后接受挂失,并在挂失人的账户上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和挂失日期。

  2、收款人遗失或盗用可直接从银行提取的支票,也应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挂失和止付两份申请书,经付款人签字证明后,到收款人银行申请挂失和止付。其他相关手续同上。同时,根据《票据法》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票据挂失人应当在挂失、止付通知发出后三个月内,或者在票据灭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可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丢失或灭失后,被背书人应以书面形式向票据支付地(即付款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票据灭失人在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请中,应当说明票据的种类、票面金额、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并说明票据灭失的情况,同时提出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是灭失票据的持有人,有权提出申请。

  3、如果在丧失票据的持票人向付款人登记停止付款之前,或者在丧失票据的持票人申请公告之前,付款人已经善意地支付了票据,则丧失票据的持票人不得申请公告,付款银行不再承担付款责任。给支票权利人造成的损失,由丢失支票的人负责。

  4、根据规定,如果已经开出的转账支票遗失或被盗等,由于可以直接用支票购买商品,银行不会接受支票的遗失,所以支票遗失者不能向银行申请停止付款。但是,可以要求收款人及其开户银行协助防止这种情况。如果支票丢失超过有效期,或者在丢失之前付款银行已经付款,那么丢失支票的人应负责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转账支票异地使用的流程是什么?

  1、收到转账支票后,看日期金额是否填写,如果没有,要补上。

  2、在背书人反面框内加盖你单位的公章和法人章,日期要填写。

  3、背书人,填写单位的银行账户名称,有的银行刻有送存的印章,同样盖章。

  4、在账本的方框内找一个空白处,写上“委托收款“,不要压到加盖的印章。有些银行也有“委托收款“的章,只要盖上就可以了。

  5、填写银行对账单,有的是银行发的,有的是买的。

  6、把进账的支票和支票一起交给自己单位的开户银行就行了。

  7、银行会把企业做账的环节返回给会计人员。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写错,不要弄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