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支票作为票据的一种,企业往来间的使用次数更加频繁,那么转账支票丢失时该如何操作?

转账支票丢失时的操作

  转账支票丢失时的操作

  已经签发的普通支票和现金支票,由于丢失、被盗等原因,应立即向银行申请挂失。

  (1)出票人遗失或盗取已签发的内容完整、可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应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部分的支票挂失申请表(可由银行对账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样式和印章,并向开户银行提出止付申请。如果银行发现支票未被支付,在收取挂失手续费后,银行将接受挂失,并在挂失者的账户上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和挂失日期。

  (2)收款人遗失或盗用可直接从银行提取的支票,还应出具公函或相关证明,并填写两份挂失和止付申请书,由付款人签字认证后,再到收款银行申请挂失和止付。其他相关手续同上。同时,根据《票据法》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遗失人应当在遗失、止付通知书发出后三个月内,或者在票据丢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可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后,被背书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票据支付地(即付款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公示申请,予以备案。遗失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时,应当说明票据的主要内容、票据金额、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并说明票据遗失的情况,提出有关证据,证明自己确实是遗失票据的持有人,有权提出申请。

  转账支票是什么?

  转账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客户在银行开立的各类资金同城交易的存款账户,可以签发转账支票,委托开户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注:如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将推迟数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