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背书转让是有一定限制的,并不是所有的银行汇票都可以进行背书转让,那么银行汇票的背书该怎么做?
银行汇票的背书
进行背书转让也是有限制的,主要限制主要有以下几个:
1、出票人在外表上签名了不得转让的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等于背书人对后手的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会标需完成转让,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目标金额分别转让给两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3、背书汇票不得有附加条件。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付条件都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4、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被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
5、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倘若进行背书转让,那么背书人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汇表责任。
倘若若要背书的汇票没有以上问题则能够进行背书转让。
背书方式指的是通常在票据的背面都有事先印制好的若干栏背书栏的位置在背书栏位置,表明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字,然后留下背书人以及被背书人的空白,给背书人在背书时进行填写。票据法一般是不限制进行背书的次数,在背书栏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背书应当有背书人签章,并且记载背书的日期,如果没有记载背书日期的,则是会被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而且背书也必须记载背书人名称。
但是除了汇票限制以及可背书转让的汇票外,还有一些被禁止背书的情况,第一种是法律禁止转让的汇票,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的情况下;第二种是任意禁止背书,这种是包括出票人的禁止背书以及背书人的禁止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