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背书转让是一种转让票据权利的背书行为,企业将票据进行背书转让时,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票据背书转让如何做账?
企业收到票据时,计入到应收票据科目。比如某企业销售货物取得对方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做如下分录: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企业因购买原材料将该票据背书转让时:
借:原材料等
贷: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兑现的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应收票据属于资产类科目。
背书转让是什么?
背书转让是指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行为。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应当背书并交付票据。所以,当持票人为了转让票据权利,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就是在进行背书转让。背书转让一经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产生票据权利移转的效力、票据权利的证明效力和票据责任的担保效力等背书效力。
背书转让注意事项
(1)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在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汇票须完整转让,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3)背书不得附有条件,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4)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
(5)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