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利润结转会计分录主要涉及:1、结转各项收入、利得类科目;2、结转各项费用、损失类科目;3、确认所得税费用;4、将所得税费用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5、将“本年利润”科目年末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具体如下:
1、结转各项收入、利得类科目: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2、结转各项费用、损失类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3、确认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将所得税费用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5、将“本年利润”科目年末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会计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的方法有表结法和账结法两种,表结法是指对于企业一定时期获得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平时各月不通过“本年利润”科目结转核算,而是通过“利润表”计算并反映出来的方法。账结法是指每个会计期间期末将损益类科目净期末余额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的方法,月末损益类科目不留余额。
1、年终结账时,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结转到本年利润的贷方;年终结账时,将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结转到本年利润借方。
2、若本年利润借贷方相抵后,余额在借方,则表明今年经营亏损,则将余额直接结转至利润分配账户,用本年度结转的利润弥补,或留待以后年度弥补。
3、如果本年利润为贷方余额,则说明本年盈利了,应对其进行分配,将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