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包括专业胜任能力的获取和专业胜任能力的保持。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是指注册会计师具有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能够经济、有效地完成客户委托业务的能力。

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

注册会计师的一般素质要求包括哪些?

  1、独立、客观、公正。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的灵魂,既包括实质上的独立性,又包括形式上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在提供审计服务时,必须以“独立、客观、公正”为原则,站在中立者的立场,对所审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2、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注册会计师应当具有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能够胜任承接的工作。“专业胜任能力”既要求注册会计师具有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又要求其经济、有效地完成客户委托的业务。

  3、保密。只有在注册会计师与客户双方自愿而又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不掩盖任何重要的事实和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才能有效地完成工作。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对客户的信息给予保密。

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是什么?

  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为: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并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员,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准则

  1、格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

  2、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3、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等职业规范,合理运用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4、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前提下为诚为客户服务;

  5、与同行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配合同行工作;

  6、维护职业形象,不得有可能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