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现资产是企业(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融出资金等业务的款项。贴现资产在会计实务中指的是“贴现资产”会计科目,属于资产类的科目。
商业银行通过“贴现资产”科目核算办理商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的款项。该科目应按贴现种类和贴现申请人进行明细核算,期末为借方余额,反映银行办理的贴现款项。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差异不大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企业办理贴现时,按贴现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面值),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吸收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贴现资产”科目(利息调整)。
2、资产负债表日,按计算确定的贴现利息收入,借记“贴现资产”科目(利息调整),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3、贴现票据到期,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吸收存款”等科目,按贴现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面值),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金额的,也应同时结转。
1、贴现:贴现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银行、财务公司,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
2、转贴现:转贴现是指持有票据的银行、财务公司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其他银行、财务公司,由其收取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转贴现分为买断式和回购式。
3、再贴现:再贴现是指持有票据的银行、财务公司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中国人民银行,由其收取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再贴现分为买断式和回购式。
可贴现票据主要包括两类票据:
1、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持票人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给票据营业部,票据营业部在扣除贴现利息后将票款付给持票人。
2、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持票人将未到期并确认该承兑人是已经中国工商银行授信的票据,转让给票据营业部,票据营业部在扣除贴现利息后将票款付给持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