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组织形式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三种形式。无论企业采用何种组织形式,都应具有两种基本的经济权利,即所有权和经营权。
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存在的形态和类型,指企业财产及其社会化大生产的组织状态,它表明一个企业的财产构成、内部分工协作与外部社会经济联系的方式。
什么是独资企业?
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企业负责人是投资者本人。企业负责人姓名须与身份证相符,不得使用别名。按照我国现行税法有关规定,私营独资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按规定缴纳私营个人所得税。
什么是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也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什么是公司制企业?
公司制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的投资人(自然人或法人)依法出资成立,有独立的法人财产,自主的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出资者按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制企业的优点有无限存续、股权可以转让、有限责任。公司制企业更容易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资本;公司对债务负有限责任,公司无限存续,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股权便于转让,提高了投资人资产的流动性。相应地,公司制企业也有相对的约束条件有双重课税、组建成本高、存在代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