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是企业拥有的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的而持有的设备或房屋等非货币性资产。对以前未入账的固定资产,本期应如何入账处理?
以前未入账固定资产在本期的会计处理
计入到固定资产中: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接受赠送固定资产如何入账?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证的,按凭证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3、如受赠的是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根据税法的规定,对于接受固定资产捐赠的,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相关会计处理:
接受捐赠时:
借:固定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
银行存款等科目(交纳的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