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申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都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了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以及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审查达到了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者,可以获得硕士学位。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是我国目前开展非全日制培养研究生的主要方式之一。为保证我国学位授予的总体质量,规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199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对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进行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随后,在1998年决定对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增设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实施。2021年,教育部事业单位职能调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目前外国语水平考试有英、俄、法、德、日5个语种和部分小语种科目,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有27个一级学科科目和19个医学专业学位科目,共计50余个科目。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2]1号)要求,“定于2023年开始将现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综合水平考试16个科目调整为‘临床医学综合’1个科目”。
一般情况下,同等学力申硕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五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上午进行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医古文考试,下午进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