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中山大学非全日制招生专业有什么?中山大学招生专业目录!今日的中山大学,由1952年院系调整后分设的中山大学和中山医科大学于2001年10月合并而成。通过部省共建,在国家、地方和社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山大学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形成了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的办学特质。中山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所招专业有金融、法律、公共管理等等
一、中山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
中山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
社会工作 | 工商管理 |
英语笔译 | 环境工程 |
高级工商管理 | 药学 |
公共管理 | 建筑学 |
护理学 | 金融学 |
法律 | 会计学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
文物与博物馆 | 新闻传播学 |
旅游管理 | 保险学 |
电子与信息 | —— |
二、中山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条件
考生应仔细阅读中山大学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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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3)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的考生。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资格确认前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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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部分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特别要求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除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以外,还须之前在高校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除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以外,还须之前在高校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或已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及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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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满足(一)、(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要求。其他未提及之处,均以教育部发布的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思政课教师计划招生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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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学历学位认证要求
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在录取当年研究生入学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获得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