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得“期货投资分析”考试科目合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通过所在期货经营机构向协会申请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
(一)已取得期货从业资格;
(二)在期货业务岗位工作满二年;
(三)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四)未被中国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者禁入期已经届满;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申请人应向所在期货经营机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资格申请表。申请表可由协会网站“从业人员管理”栏目下载;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所在期货经营机构开具的证明,内容包括期货行业工作履历、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说明等。
(四)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五)协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期货经营机构依照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规则(修订)第二章第六条为申请人申请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
四、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从业资格的日常管理,适用《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和《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规则(试行)》。
从事期货业务的机构指: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厅、期货交易所的非期货经纪公司会员、持有《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企业、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
温馨提示: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取得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被注销从业资格的人员连续2年未在机构中执业的,在申请从业资格前应当参加协会组织的后续职业培训。
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的《期货从业资格认定及注销的工作流程》,期货从业资格申请流程图如下所示:
申请具体步骤:
1、申请人登陆协会网站,下载从业资格申请表,打印填写后连同《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规则(修订)》第五条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提交所在机构。
2、机构对从业资格申请表和其他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录入从业资格数据库,并在网上提交申请,生成申请总表提交协会。机构将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保管备查。
3、协会对机构提交的从业资格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机构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协会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4、协会在审核中发现申请人不符合《办法》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不予办理从业注册,同时通知所在机构并说明理由。
5、对于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协会为其办理从业注册,并通过协会网站进行公示。
期货从业资格注销流程图如下所示:
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的《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规则》,期货从业资格注销主要存在以下情况:
(一)从业人员发生辞职、退休、被解聘、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等情形的,所在机构应当在该情形发生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告,由协会注销其从业资格。
(二)机构的相关期货业务许可被注销的,由协会注销该机构中从事相应期货业务的期货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
(三)协会在检查中发现从业人员不再符合从业资格取得条件的,注销其从业资格。
注:以上流程图均来源中国期货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