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指出:3月纳税申报期限将由原来的3月16日延长至3月23日。那么作为会计人员,报税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快跟着会计网小编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3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3日,会计人员报税注意事项有哪些

  重要提醒!3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3日!

  1、3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延长2020年3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最新通知: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将又3月16日延长至23日。

  2、截止至3月23日,对于一些仍然处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纳税申报期限可继续适当延长。(适用范围、截止日期最终由省税务局依法规定)

  3、受到疫情影响,纳税人3月份纳税工作在申报期限内不能及时完成,表示仍有困难的,则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报的申请。

  3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会计人员报税注意事项有哪些?

  1、 自3月1日至5月底,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可享受免征的优惠,而其他地区,增值税征收率也由原来的3%减至1%。

  2、每月的报税及清卡工作,需在纳税申报期限内完成。否则无法开票,并且超过了报税期,设备会锁死!

  3、对于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必须先上报汇总,接着在办税平台 发送申报表并申报成功之后,才能进入开票开始清卡工作。对于本月按季申报的纳税人,不用申报也可完成清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