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注意!国家税务总局最新通知!3月纳税申报期限确定延长了!全国范围内,纳税申报期限由3月16日向后延长一周,那么,报税常见问题通常有哪些呢?
最新通知!3月纳税申报期限确定延长!
1、因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延长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由原本的3月16日调整为3月23日。即,向后延长了一周时间。
2、对于3月23日仍属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纳税申报期限延期范围及时长由省税务局依法明确。
会计人报税常见问题有哪些?
1、3月纳税申报延长期限内,申报仍有困难,该怎么办?
答:如果因受疫情影响,纳税人3月份申报仍有困难,不能及时完成报税工作。这时候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办理申报的请求。
2、开票系统升级后, 规模专票/代开能否开 1%?
2020年3月1日—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地区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时候,应税销售收入征收率将由3%减至1%。对于预缴增值税项目,也按照减至1%的预征率进行征收。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至1%,纳税人需办理哪些手续?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至1%,纳税人只需对防伪税控系统直接升级即可享受此优惠,无需办理其他手续。
4、抄报税取消之后,3月份是否清卡怎么判断?
目前,开票软件已升级至最新版本(200228)。会计人报税需注意:最新版本开票软件的上报汇总操作已改为开票数据的确认汇总。最后进行清卡即可!即,清卡操作在纳税申报期结束前必须完成。由于3月并不是大征期,按季报税的企业无需申报即可完成清卡操作,而按月报税的企业则需先申报再清卡!
会计网总结:3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3日,以上这些常见问题,建议会计人提前了解!需注意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报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