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相关问题,一直以来很受财会人员关注。那么对于实物折扣的增值税,一般是怎么处理的呢?今天,会计网小编就在这里和大家详细聊聊实物折扣的增值税是怎么处理的?赶快来看看吧!
实物折扣的增值税是怎么处理的?
答: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可得,如果同一张发票上对于销售额及折扣额进行分别注明,那么其增值税可按照折扣后的销售额进行征收。假设对于折扣额另开发票,那么财务上的处理,其折扣额一律不得从销售额中进行扣除。这一规定从价格折扣角度而出发,并不包括实行折扣的情况。
如果公司销售采取了实物折扣的方式,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其行为更符合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性质。则公司销售的货物不管是自己生产的、委托他人加工,还是购进的,其增值税的缴纳都应当以销售货物进行计算。注:参考《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案例说明:
公司采取买十送一,一百以上买十送二的折扣销售方法对换季服装进行售卖,那么其会计处理真这么做呢?
对于折扣的服装部分,其增值税都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视同销售货物进行计算缴纳。
其实,公司可以采取将实物折扣转为价格折扣的方式进行售卖,举个例子:如果客户购买了十件衣服,也就是需给一件的折扣。那么开具发票的时候,可依照十一份的数量金额进行开具,折扣一件的折扣金额则在同一张发票的另一行上面用红字进行开具。经过这一处理后,其折扣部分不仅可以更加符合相关税法的规定要求,其计税方面,也可以从销售额中进行扣减,即,税收支出有所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