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度的补交的海关进口增值税能抵扣吗是会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也是会计实务操作中的重点内容。进口增值税指的是进口环节征缴的增值税,本文就针对上年度的补交的海关进口增值税能抵扣吗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上年度补交的海关进口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扣?
答:上年度补交的海关进口增值税能否抵扣,就要看看有没超过海关缴款书的抵扣期限,如果还在期限内,那么上年度补交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也是可以抵扣的。
按照相关规定可得:
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补缴海关进口增值税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答:补缴海关进口增值税应当计入原材料或生产成本科目。
支付海关进口增值税的分录怎么做?
按照海关完税单据,去税务局认证后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支付海关进口增值税会计分录具体如下: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采购价+关税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海关对逾期缴纳关税会有什么处罚?
按照相关规定可得:
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由海关征收滞纳金。纳税义务人、担保人超过三个月仍未缴纳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将应税货物依法变卖,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三)扣留并依法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海关采取强制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义务人、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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