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注销,将拥有的车辆转给母公司,这种情况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立据人需要按照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因此,子公司注销,将车辆转给母公司,需要按照“产权转移书据”项目,按照所载金额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