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或者个人购置汽车时,应按现行税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缴纳的,是否需要加收滞纳金?
车辆购置税逾期申报缴纳要加收滞纳金吗?
车辆购置税逾期缴纳,需要加收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对已使用的未完税车辆加收滞纳金时,如何确定滞纳税款之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23号)第三条规定:
(一)主管税务机关对已使用未完税车辆除了按照车辆购置税条例第六条规定确定计税价格征收税款外,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
(二)已使用未完税车辆,纳税人在补办纳税申报时,滞纳税款之日分别按以下情况确定:
1.纳税人提供的有效证明注明的时间超过(含)3年的或无法提供任何有效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3年追溯期确定滞纳税款之日。
2.对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而已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机动车行驶证》标注的车辆登记日期确定滞纳税款之日;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车辆合格证明上标注的出厂日期后60日确定滞纳税款之日。
支付税收滞纳金怎么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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