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处理企业所得税退税的账务时,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
退回企业所得税如何做账?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其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企业发生所得税退税业务时,收到退回的所得税,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收到本年度退回的税金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费用
结转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本年利润
收到以前年度退回的税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经营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所得税费用”,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是损益类科目;这一般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因为可能存在“暂时性差异”。如果只有永久性差异,则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如何理解?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
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事项,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经过调整后,应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