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缴纳的地税,主要有城建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缴纳的税费,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相关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交地税税款分录

  交地税税款分录

  地方税是“中央税”的对称,是指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税,属于地方税主要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契税等等税种。交地税税款时,分录如下:

  1、企业进行地税税费的计提,根据不同税种计入对应二级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税金及附加——应交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2、企业缴纳税费,根据不同税种计入对应二级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银行存款

  其中,企业缴纳耕地占用税及契税时,应将其计入相关的土地成本中。

  应交税费是什么?

  应交税费是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的各种税费。这些应缴税费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计提,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应该上缴国家暂未上缴国家的税费)。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耕地占用税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