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工作正如火如荼进行中,不过还是有一些人对个税汇算清缴存在一些疑问,比如说:个税汇算清缴能不能不办理?怎么办理退税手续?等,下面会计网就跟大家详细解答。
哪些人要参与个税年度汇算清缴?
1、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各位小伙伴在关注自己是否满足退税条件的同时,也要记得看一下自己是不是并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因为根据规定,年度结算需要补税,但如果综合收入每年不超过12万元,年度结算需要补税的金额不超过400元,或者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符合这三个条件之一的个人就不用处理了。
个税退税如何办理?
1.下载“个人所得税”手机APP;
2.完成个人账号注册;
3.进入“个人中心”,完成银行卡绑定;
4.在首页,找到“综合所得税年度汇报”进入。
5.根据提示完成申报,申报成功后即可查询到自己是否能够退税或是需要补交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