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将于2021年6月30日结束,目前,个税汇算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自个税汇缴开展以来,有少数纳税人因不熟悉操作或轻信非官方渠道的“退税攻略”,错误办理了退税。下面这些错误的事项大家一定要注意并及时更正!

个税年度汇算清缴什么时候结束?

  一、错误删除收入数据

  提醒:异议申诉及收入删除功能使用需要慎重。建议纳税人先与扣缴单位联系,确认相关收入情况,对确实属于被冒用的再进行申诉或删除。如果纳税人取得了该笔收入,仅是对相关金额有异议,可联系支付单位更正。纳税人如果进行虚假申诉或删除导致少缴税款,将会影响其纳税信用,情况严重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未查询导入劳务报酬所得

  提醒:如果您在2020年度有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的,需通过查询导入等方式申报相关收入。具体方法如下:在手机APP收入劳务报酬或稿酬明细收入页面,点击【新增】,选择【查询导入】或【手工填写】,在查询结果界面勾选相应收入或填写相关收入后进行申报。

  三、错误新增“三险一金”专项扣除或“年金”等其他扣除

  提醒:如您需新增“三险一金”和“年金”等相关扣除数据,请务必先通过扣缴单位等渠道确定是否已足额缴纳并扣除,以免影响您的纳税信用。

  四、重复填报或虚增专项附加扣除

  提醒: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除子女教育外,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政策也需要家庭成员间提前就政策享受情况做好沟通交流,确保商定的扣除比例符合政策规定,以免因误申报影响后续政策的享受。

  五、错误申报捐赠扣除

  提醒:纳税人享受个人所得税捐赠扣除政策的,应留存相关捐赠票据备查,留存期限为五年。同时,应在申报时一并填报受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赠单位名称、捐赠凭证号、捐赠金额、扣除比例等捐赠明细信息,税务机关将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

  六、错误填报或虚增减免税额

  提醒:一定要据实填报减免税额,切忌轻信山寨攻略,乱填减免税额!

  七、错误填报或虚增已缴税额

  提醒:预填申报数据仅是税务机关提供的一项便民服务措施。纳税人依然需要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此,您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预填数据进行确认、补充完善。

  切勿轻信非官方渠道发布的“山寨攻略”,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八、不如实申报会有什么后果

  纳税人如未依法如实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纳税人采取隐瞒收入、编造虚假扣除等手段逃避缴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