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它偶然性质的所得收入。对于偶然所得税,应如何理解?

偶然所得税

  偶然所得税是什么?

  偶然所得税是对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向个人支付偶然所得的单位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不论在何地兑奖或颁奖,偶然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一律由支付单位扣缴。

  企业中奖网络红包需缴个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税法规定,取得偶然所得的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依法纳税;偶然所得以收入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率以20%计算。

  偶然所得没有起征点,偶然所得按取得的收入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对于大家常说的1万元的起征点,是专指个人购买福利、体育彩票(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税。

  偶然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每次收入额×20%

  所得税的概念

  所得税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等情况分别纳税。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