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时缴纳税款是每个纳税人的义务。若申报企业所得税超过了申报期限,也就是未按照规定期限预缴所得税,则应按规定缴纳一定的滞纳金。那么企业所得税滞纳金怎么计算呢?

企业所得税滞纳金

  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的计算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按天数计算,也就是每天按未缴税款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

  滞纳金计算公式为:滞纳金=未缴税款金额*0.05%*滞纳的税款天。

  除此之外,对于企业所得税的滞纳金还有其他的相关规定:

  1、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的缴库期限预缴所得税的,应视同滞纳行为处理,除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外,同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2、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的纳税人,预缴税款之后,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税款结算的,不适用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关于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而被加收滞纳金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的起算日期

  1、如果是补缴季度企业所得税,从该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截止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比如二季度的企业所得税应该是7月15日前申报,那么从7月16日开始计算滞纳金;

  2、如果是补缴年度企业所得税,则从年度申报最后截止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比如年度申报的最后截止日是5月31日,那么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滞纳金从6月1日起开始计算。

  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以及滞纳金的会计分录

  1、缴纳滞纳金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营业外支出---滞纳金支出

    贷:银行存款

  2、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通常为年度)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利润分配科目为权益类科目,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