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抵扣过程中十分重要,但难免出现一些错误的情况,那么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呢?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的流程

  (一)如果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应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其所列的增值税税额,与销售方取得的红字专用发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而不必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但也有需要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的情况,即购买方取得未用于申报抵扣的专用发票,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

  如果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二)主管税务机关接收纳税人上传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系统会自动校验,通过才生成),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各项信息应当一一对应。

  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仅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它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作为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

  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商事凭证和完税凭证的作用,但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重要的是将一个产品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联系了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