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最新政策,从2021年8月1日起,将增值税和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表、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相结合,启用了新的申报表,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表、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不再分开申报了,那么在新的申报表出台的背景下,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如何申报?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申报流程
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
1.申报路径
步骤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步骤2:【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2.申报步骤
步骤1:按需填写加计抵减声明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加计抵减声明后,选择相应表单进入填写。
步骤2:填报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填写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其他项目自动计算,保存。
步骤3:填报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情况明细)
填写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保存。
步骤4:按需选填附列资料三、附列资料四和《增值税减免申报明细表》
步骤5:填报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
第1栏“增值税税额”根据主表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中数据自动生成。
注意:有增值税留抵退税的纳税人,自动带出第4栏“留抵退税本期扣除额”;同时在第8~10行次显示“可用于扣除的增值税留抵退税额使用情况”。
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保存,第12列“本期应补(退)税(费)额”自动带入到主表第39、40、41栏。
注意事项:当主表第34栏应补退税额数值发生变化,或减免税明细表中限额减免数值发生变化,务必在主表数据更新后重新进入附加税(费)明细表中进行确认后再进行申报。
步骤6:申报表发送
有审核错误的报表不能发送,请重新打开报表按提示进行修改,直至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