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了一张数电票,税率选择错误,要如何开具红字发票呢?

  尊敬的纳税人,红字发票开具分两张情况,一种是购买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分两步操作,一是由销售方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二是由销售方全额开具红字发票。另一种是购买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分三步操作,一是由销售方或购买方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二是对方对《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进行确认,三是销售方根据《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

  下面以购买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情形为例:

  第一步,销售方或购买方填开《红字发票确认信息》

  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模块,选择“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功能,进入页面后,根据购/销方选择、对方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时间等条件,查询需冲红的蓝字发票,查询后选择对应蓝字发票,进入确认单填写页面。页面的上分是对应蓝字发票的信息。页面中间需选择开具红字发票的原因,请根据实际选择“开票有误”、“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原因。页面下方需选择应税项目,若开具红字发票的原因是“开票有误”,则只能全额冲红;若冲红的原因是“服务中止”、“销售折让”,则可部分冲红。填写信息后,点击“提交”,生成“确认单编号”,您可提醒对方纳税人进行确认。

  第二步,对方处理《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单》

  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模块,选择“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功能,进入页面后,根据购/销方选择、确认单状态、对方纳税人名称等条件,查询需确认的确认单,查询后点击“查看”按钮。请您认真核对开具红字发票的原因、项目、金额等信息,若信息有误,点击“拒绝”作废此确认单;若信息无误,点击“确认”完成确认单的处理。需要注意的是,若发起的确认单需对方确认,对方72小时内未进行操作,则此确认单作废。

  第三步,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

  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模块,选择“红字发票开具”功能,进入页面后,根据确认单状态、对方纳税人名称、开票日期等条件,查询已确认或无需确认的确认单。查询后,若您要核对信息,点击“查看”;若信息有误或无需再开具红字发票,点击“撤销”;若要开具红字发票,点击“去开票”,进入开票页面。开票页面默认是列表模式,您可选择切换至票面模式。页面包含销售方、购买方、对应蓝字发票、开票项目等信息,请您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点击“开具发票”。红字发票开具成功后,您可通过邮箱、二维码、文档等形式将红字发票交付给购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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