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事务所2015年2月3日为某公司提供涉税鉴证服务,应收报酬5万元。2016年1月17日为该公司查账时,发现该公司尚有余款3万元未付,当日即向该公司催收。该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请求延期,被税务师事务所拒绝。2018年2月18日,税务师事务所起诉该公司,请求判令该公司支付报酬。下列关于本案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ABD,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催收属于提出要求,请求延期属于同意履行,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选项C,诉讼时效中断的,从中断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本案的诉讼时效届期日为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