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月举办促销活动,全部商品8折销售。实际取得含税收入380000元,销售额和折扣额均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上月销售商品本月发生退货,向消费者退款680元(开具了红字增值税发票),该商场当月销项税额是( )元。
A: 55114.87
B: 55213.68
C: 64600.00
D: 80750.00
当月销项税额=380000/(1+17%)×17%-680/(1+17%)×17%=55114.87(元)。销售额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照扣除折扣额以后金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当月发生的退货可以冲减当期的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