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年1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双方约定,甲公司以其拥有的一项无形资产抵偿所欠乙公司163.8万元货款,该项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90万元,取得成本为120万元,已累计摊销10万元,乙公司该项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163.8万元,经评估确定该项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为153.8万元。相关手续已于当日办妥。乙公司取得该项资产后仍然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考虑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下列关于甲、乙公司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债务人在进行会计处理时,不再单独就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处置损益。因此,选项C不正确。
甲公司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163.8
累计摊销10
贷:无形资产120
其他收益53.8
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153.8
投资收益10
贷:应收账款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