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甲公司自2016年起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应收款项余额的5%。2016年末应收款项余额3800万元;2017年发生坏账损失320万元,年末应收款项余额5200万元;2018年收回已核销的坏账160万元,年末应收款项余额4100万元。则甲公司2016~2018年因计提坏账准备而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的累计金额为( )万元。
【解析】甲公司2016~2018年因计提坏账准备而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的累计金额=4100×5%+320-160=365(万元)。或:2016年年末应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3800×5%=190(万元),2017年年末应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5200×5%-(190-320)=390(万元),2018年年末应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4100×5%-(5200×5%+160)=-215(万元),故甲公司2016~2018年因计提坏账准备而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的累计金额=190+390-215=365(万元)。
1. 计提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准则确定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金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坏账准备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当期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取坏账准备金额-“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
2. 发生坏账时的账务处理: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转销应收款项,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
3. 收回坏账的账务处理: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企业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