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吉工厂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2月份销隻使用过的旧设备一台,取得含税价款16.48万元,已知该设备购入时的不含税价款为10万元,已计提折旧3.8万元。另外该厂当月销售产品,取 得含税销售收入24.72万元;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26万元,则高吉工厂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考点】简易计征的计算
【解题思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 额÷(1+3%),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2% 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纳增值税=16.48÷(1+ 3%)×2%=0.32 (万元)。销售产品应纳增值税=24.72÷(1+3%)×3%=0.72(万元)。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控收款机,可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抵扣税额,可抵扣增值税=2.26÷(1+13%)×13%=0.26 (万元)。因此高吉工厂当月应纳增值税=0.32+0.72-0.26= 0.78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