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房产管理局向郭某发放了一份房屋产权证书,郭某系房屋产权人。李某知道此事后非常气愤,声称自己几年前就从该区房产管理局领到了所涉房产的产权证书。因交涉没有结果,李某遂以房屋产权人的名义向区政府申请复议,请求撤销区房产管理局向郭某发放的房屋产权证书。经复议审理,区政府复议决定撤销向郭某发放的房屋产权证书。郭某接到决定书后没几天即遇交通事故死亡。郭某的妻子对该决定不服,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本案当事人起诉的效力以及法院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本案起诉不成立,理由是本案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B: 本案起诉不成立,理由是原告没有先申请复议处理
C: 本案起诉不成立,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理由是郭某的妻子没有原告资格,应以郭某代理人身份起诉
D: 本案起诉成立,法院应当通知李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