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行政诉讼程序-审理依据
【解题思路】(1)选项AE: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并参照规章;选项A的错误在于,地方性法规不是“可适用”,而是应当作为审理依据;选项E的错误在于“行政法规”应当作为审理依据,而非“可以参照”。(2)选项B: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3条规定,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3)选项C:①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既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审查行政行为是否适当;②丙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是否合法,直接决定罚款决定是否合法,是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应当作为本案的审查对象。(4)选项D: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在裁判文书中引用合法有效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