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独任制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按简易程序审理的简单民事案件
B: 独任制由1名审判员或者1名陪审员审理案件
C: 第二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D: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一律实行合议制
E: 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第一审程序由审判员另行组成合议庭
(1)选项B:独任制是由1名“审判员”代表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2)选项E:再审合议庭,如果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如果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二审的,按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一审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