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某商店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7月取得含税销售额5800元,当月进货3000元。2018年7月该商店应纳增值税( )元。
A: 168.93
B: 223.08
C: 406.84
D: 842.74
应纳增值税=5800÷(1+3%)×3%=168.93(元)。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适用简易方法计税,增值税征收率为3%(适用5%征收率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