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刑法》规定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其适用原则有( )。
A: 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B: 附加刑既能附加适用,也能独立适用
C: 数罪并罚时,必须同时适用主刑和附加刑
D: 数罪并罚时,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 对犯罪的外国人,驱逐出境可以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选项A正确,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选项B正确,附加刑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选项E错误,对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