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因甲企业逾期未缴纳税款,对其作出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扣押了甲企业的货物,甲企业申请行政复议期间出现下列( )情形的,不可以要求税务机关停止扣押取回货物。
A: 税务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 甲企业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C: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D: 甲企业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选项A);(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选项C);(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选项B);(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