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保全是和纳税人纳税有关系的,一般是从事经营生产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出现的时候,发现纳税人出现一些行为后采取的措施,如果你对这部分内容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提供担保后可以撤销税收保全吗?

什么时候需要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的行为时,在规定纳税的责令期限内有明显转移和藏匿商品货物的行为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会采取哪些税收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开户行或者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等同于应纳税额的存款)

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税款的商品或者是货物,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水税款的,税务机关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如果期限内还未缴清税款的,就从冻结金额里面扣除相应的税款。

提供担保后可以撤销税收保全吗?

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税款或者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1日内解除税收保全,纳税人在限期内已纳税款,税务机关未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的合法利益受损失时,税务机关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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